沈铭要把妻子卖了。
这是迫不得已的事情。
总不能两个人一起饿死吧。卖了她,两个人都能活。
这个念头,日日夜夜地折磨他。
有诗说,“东家少妇价万钱,西家大妇五六千。”沈铭觉得自己媳妇的姿色至少值万钱。
至于她究竟怎么想,她没什么想法。
她越是没什么想法,沈铭就愈加痛苦。一个男人把自己女人卖了,实在丢人丢脸。可是尊严,抵不过肚饿,最终会被求生的本能压垮。
此时此刻,她佝偻着背,像一只烫熟的小虾米,拄着一根木棍子,颤颤巍巍跟在自己丈夫后面。营养不良让她头发又枯又少还有些白发。
出发前,沈铭用锅灰把她脸上、手上、脚上全抹了一遍,又从干裂的地上搂了几把黄土,撒在她头发上。
家里那只墨斗的墨仓里还剩最后一点墨,他沾着口水化开,仔仔细细在她脸上、腿上画了几个大痦子。那些痦子又黑又大,有的还带着毛刺一样的墨迹,看上去恶心极了。他又撕了一块破布,把她的长发包起来,只露出几缕灰白枯黄的碎发。
“不要说话!驼背走!不准擦脸!听懂了没有?”他板着脸叮嘱,声音压得很低,像是怕被路过的流民听见。
她才十七岁,如此打扮看上去却像五十岁的老妇。
“懂了。”
“叫你别说!”他恼了,一巴掌拍在她背上,把本就弯下来的背拍得更弯。她踉跄了一下,差点摔倒,但还是死死抿着嘴,一声不吭。
家里仅剩的一双草鞋,太大了,他还是给她套上了。她不得不拼命蜷着脚趾,才勉强把鞋子扣在脚底。
在外人眼里,沈铭背上的是他老娘,不是婆娘。灾荒年月,能活着逃出来的,没几个善茬。一个又老又丑的女人,远比白白嫩嫩的少妇安全。老柴禾似的瘦肉,也没有十七岁女人的肉好吃。
一路上树皮草根早已吃尽。他来时的村镇沦为废墟,大路上行人罕见,偶尔见到的也都是面如土色、扶老携幼的流民。
官府赈济不到,吃不着粮食,乡间便有了公开贩卖人肉的摊子,起初还遮遮掩掩,后来竟插上旗子,成了光天化日下的酒肉买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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